冬眠少女要苏醒

客从远方来。

拍档(2)

#王源#

 

你有试过独自一人生活么?

有?那你有试过九岁开始没有任何亲人、朋友么?

觉得很荒诞?很凑巧,我就是。

会觉得孤单吗?不会啊。

我从没感觉孤独。

因为一个想尽办法活下来的人是不可以孤独的。

人一孤独,那就意味着死亡越近。

我还想好好活下来。

我叫王源,今年21岁,重庆人。

 

在我九岁前,我从没觉得一个没有经济救济和劳动能力的小孩能夠自己存活下来。


在我九岁后想不到我还能看二十多年的世俗繁华。


我是个没爹妈的孩子。


他们是这么说的。


11月8日大概是个特别的日子。那天有一个小小的、平常的男孩来到了世上。如果上帝知道那个小孩最后会长成为一位杀手,不知道他还会不会自己乐意当初的决定。或许是他早早勘破了这一点,所以我这一路走来都跟平常人挺不一样的。


我的父母因为吵架在我两岁的时候把我扔给了我六十多岁的爷爷。从此再也踪影。


我爷爷也是个奇葩。他从我那连他都没见过的妈手上接过二十斤左右、皱巴巴、睡得一脸安然的我,一言不发地把他那不足三十平方的破屋子腾出一张小床的位子,用他黝黑干枯的手不算细致但也温柔学着怎么往我嘴里塞奶瓶子。


学校里的同学都说我是个野孩子,不肯跟我结伴。邻居路过我的时候都会低头悄悄议论,他爸早就死在外边了,妈妈又不要他,真是可怜。


她们还以为我听不到。


我听得到的。我听觉一向很灵敏。


但我扔挺着腰笔直从她们面前走过。爷爷总是坐在门口抽着旱烟等我回来。看我从巷子口出来把小板凳带回家,一言不发给我做晚饭。说我可怜?我没觉得我有什么可怜的。我平平安安长到了现在,上了小学,会游泳会打架,喜欢唱歌和打篮球,没跟别人有什么不同。


但在我九岁那一年,他就病死了。书是读不下去了,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折折腾腾变成了一个杀手。


大概是天注定吧。


所以你问我的家人?我没有家人。我无拘无束一个人。所以我不用想太多,也不会顾忌太多,做起事来总是任性妄为。


都说杀手应该冷血无情,心狠手辣。我觉得我应该挺符合的。因为我好像天生就不会笑。我也并不懂人世间所谓的错综复杂、爱憎怜悯。没人教过我这些东西,我好像,也并不想懂。


我喜欢吃薄荷糖。在杀人的时候吃,它可以迅速放松我紧张而疲惫的神经。因为杀人明显不是一项简单的技术活。食指轻扣扳机,眯着一只眼透过表面华丽整洁的衣服找准心脏的位置,这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肢体与器官的概念。那不是一个人。只是一个会移动、会发声的物什。除了有一颗不断跳跃的心脏。很快。那颗心脏也会成为一个了无生气的死物。


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手枪的反冲力震得我虎口发麻。入这行那么多年,我还是不习惯那些人低头看着胸口的血窟窿一脸的不可思议,以及随之而来人群惊恐的尖叫声。地球上每一个角落的意外都那么多,发生什么都应该见怪不怪。


任务结束后我喜欢在1108号的房间清理自己,大概是想纪念一下我莽莽撞撞来到这的一天。虽然我从来都是一个人,但是我很注重节日的庆祝。我对生命无比敬畏。大概是杀过人的缘故。我觉得每个来到世界的人都应该珍视自己活的每一天。甚至能平安长大成人都是一件很值得庆幸的事。但我没办法。因为我也要活命,要有一口饭吃。在担心每个人的生命之前,我起码要把自己养活。


带着房间无聊的时候我就喜欢吃东西。我不挑食,仅仅只限于零食。肉干、薯片、干果、酸奶,合着一罐啤酒看一本杂志,娱乐报刊、财经资讯、文学创作、都市日报、市井小民……什么都看。大抵深夜的时候最疲惫。也最容易想事情。我想着二十几年来自己的生活,想那照顾了我七年的爷爷,想我那没见过的爸妈,想死在我枪下的男男女女。每当这时候,我总觉得是我情感最丰富的时候。我喜欢被这如潮水般激涌而来的情绪淹没自己,令人上下沉浮却将人剖析得淋漓精致。


对了,我有一个搭档。听说他叫王俊凯,比我大一岁。


我所接的任务都是他负责联络的。我有些懒,所以不会接太多生意。而且杀人太多总觉得身上血腥味太重。能勉勉强强过日子就好。反正我的钱只花在我自己身上。


其实上头一开始跟我说我是拒绝的,因为独来独往惯了,我不习惯我的生活里有别人的痕迹,甚至是不允许。就是当初爷爷走的时候,我花了多少天才扔尽了他在家里的所有东西。但是即使如此,他还是总是跑进我的梦中。无论白天黑夜。我总是想起他。这感觉不太好。这种被未知情绪支配的恐惧。我的心被紧紧箍住,喘不过气。可是最后为什么同意他了。我也不知道。大概是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都笑得眉眼都看不见像只大猫,露出点点的小虎牙。我是有点羡慕的。羡慕他总能神采飞扬,过得舒适灿烂。


我知道他烟瘾很大。每次我撞见他时都会闻到浓郁但并不难闻的烟草味。所以我每次都会给他留两颗薄荷糖。这貌似应该是一个搭档要做的事。偶尔关心下另一方的生活与健康。可是我从没这么关注过一个人。不习惯。但感觉不差。


我知道他总会跟着我去那家酒吧。我一走他就来。所以我一般不会呆太晚。尽管我很喜欢他们那的气泡果酒,酸酸涩涩的味道。喜欢在闹哄哄的人群里努力去听一两个禁忌隐秘的故事。还有窗户上那一小盆仙人掌,绿油油的。明明小小一只那么可爱,偏偏带满了刺。但是比起这些都微不足道。我不想他太晚太累。


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也会在我脑海里、睡梦中来来去去。这跟我当时想爷爷不同。而且心里兴奋并雀跃。这是一种很奇妙的心情。我觉得新奇并为之向往。


就像他在给我留的信息里。无论是明信片还是信纸,上面总有些让人浮想联翩的字。我脸红心跳,但是我还是要维持一个杀人的冷酷无情。这让我忍得很辛苦。


所以我把风衣故意落在宾馆。大概是,我想见他了。


我要告诉他,你不能这样。你不能破坏一个杀手基本的冷漠无情,心狠手辣。


我不善与人交谈。所以我皱着眉纠结该以各种方式去告诉他。冥思苦想了两天后,我才想到这么一个没有格调、没趣的点子。所以可能这就是我当杀手的原因。比起弯弯绕绕,我更喜欢冰冷的两发子弹解决。


可他并没有来找我。这让我有点难过。所以我一周都没有去酒吧。在我没出任务他是找不到的。或者说是耍小脾气。我知道一个杀手不应该有太多情绪。我把这归结为我是天蝎座的缘故。没错。很难以置信吧。一个二十岁的大男人,并且是杀手。竟然会相信我星座。我把这也归结为天蝎座的原因。冷漠记仇。这是绕绕问题答案无限轮回好像已经成了鸡生蛋蛋生鸡。就是一只张牙舞爪的小天蝎。


可他并没有来找我。我难过得换了一家店呆。


我看到他追了上来。他在门口停留了一会。进来买了一杯,出门了。我失落的低下头。在咖啡店里坐了一个小时。起身付款的时候服务员跟我说有个男人已经帮我埋了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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