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眠少女要苏醒

客从远方来。

拍档(1)

根据《堕落天使》故事改编,黎明真的帅惨了吧。

 

#王俊凯#

你有没有过很感兴趣的人或事。

如果。你突然对一个毫无干系的人有了兴趣。

那时你是选择靠近还是远离还是甘于现状。

我一直以为人是很理性的动物。知道得太多反而没有兴趣。

有些人是不太适合接近的。我的预感一向很准。

你问我当时会怎么办?

我……我也不知道。

 

凌晨三点,我绕过黑漆漆的走廊,准时推开1108号房间的门。房间不大,泛黄的墙壁早已开裂、起皮,直至脱落。一张床、一张朱红漆桌子、一件刚够容纳一人的洗漱间。桌上凌乱不堪堆积着些许杂物和垃圾,被子被随意地掀在一旁,还尚有余温。我带上黄色的塑胶手套,蹲在洗舆台前清洗地板。桌子上的垃圾全被我扫进了黑色垃圾袋里,桌子上有一个占了大半面积的镜子,我坐在镜子前点着烟,忽明忽暗的红烟头,我自己的脸也模糊不清了。

一小时后我和衣躺在已经凉透了的床铺上。打火机用得有点久了,打火石磨了几次才起了火。我点上一根烟,在烟草味中和被子熟悉的气味里毫无睡意。一根烟吸完后我翻了个身,看到头顶上挂着的黑色风衣。我起身把衣服取下,把头埋在里边深深的嗅着。格子被单上的皱褶是之前磨出的痕迹,我觉得有些热。我抱着衣服用腿夹住,眼前有一只骨节分明修长的手,在一上一下的有规律的动着。不知多久后积的液体喷了我一手。我侧头看着镜子里我毫无焦距的眼,床头还有两颗绿色薄荷糖。

早上我慢悠悠的晃着步子走进了破旧昏暗的矮楼里。长长的楼道在天刚破晓的时候就已经恢复了该有的生气。小孩的哭闹声,妻子的催促声,老婆婆指责隔壁垃圾乱扔的骂骂咧咧声。我叼着烟旁若无人地从狭窄的走廊里侧身走过,回到自己的房间。我冲了个冷水澡,光着膀子坐在地毯上,,翻开我带回来的黑色塑料袋。看一个人丢掉的垃圾,你很会容易知道他最近做过什么事。袋子里有七根吸尽的烟蒂,两罐“嘉士伯”空啤酒灌,折损的杂志,以及几个零食带。好像最近的财经杂志多了几分吸引力,喜欢的薯片变成了酸奶味。

在此之前,我每天12点之后都会出现在一家叫“蓝绿”的酒吧。然后坐在左边靠窗最里的位置,点一杯Mojito,也不等人,也不说话,靠在沙发上吸着烟,烟过三根就离开。

 

在我睡得半梦半醒间,床头的座机“铃铃铃”响个不停。我闭着眼接了电话,打着哈欠听完对面絮絮叨叨交代的事情。随意洗了把脸后我清醒了大半。

055-368。我拨下熟烂于心的号码。

“5771。明晚11点,时代大楼3栋,有你的朋友。”

“嗯。知道了。谢谢。”电话那头是一个清凉的薄荷音,还带着刚睡醒的慵懒,伴随着电流的滋滋声,还是被我轻易捕捉住。

“咔——”电话被挂断。

第二天晚上十点,还是街上最热闹的时刻。我走进一家生意火爆的火锅店。店里人声鼎沸,热气腾腾、冒着泡泡的锅底让整个大厅烟雾缭绕。这样正好。我没理会服务员热情的招呼,直径走进包厢里面。走廊里没人,包厢隔音效果极佳,没听到什么声响,与外边天壤之别,是个谈论事情、说秘密的好地方。我喝下两听“嘉士伯”啤酒,满口的酒气成了最好的伪装。

“咔——”我推开最里间包厢的门。赤着膀子红着脸行酒令的一桌人听到声响都转头过来看我,男男女女。我打了个酒嗝步伐不稳的倚着门走进去,“老李你个贼孙,故意把我灌醉好拐走我的妹是吧?”“你小子走错地了吧!”有人朝我喊。我眯着眼睛视线从他们身上一个个移过,“老李不在这?”“不在!”有人开始甩酒瓶子了,撞在桌子上好大一声响。“这里不是1028?”“1028在对面。这里是1024。蠢蛋。”“就这德行还想把妹。”“抱歉抱歉啊。对不住。喝多了眼神不好。”我低头哈腰边道歉边往后退。“还不快滚。孬包。”

关了包厢门,我的眼里恢复一片清明。我若无其事地走出火锅店,并在途中剥下一颗绿色薄荷糖。舌尖抵着圆形硬物,凉凉的,甜甜的,辨不出心情。

我在旁边的报刊亭找信封。一张15行的信笺纸我只下了几个字。我在上边画了一对牵手的小情侣,男生头顶着【5】,女生头顶着【3】。

【11:00,准,我等你】。

我用胶水仔细封好口。不用几分钟它就会被带走,拆开,并且毁掉。可是每次我还是认认真真把事情做到极致,我把它当成一项郑重严肃的仪式,或许是我的处女座性格,让我有忍不住追求完美主义的毛病。

“鲁大爷。信我放这了啊。”“啊?你说什么?!”“我说!五毛钱!来!给你!”我从口袋掏出皱巴巴的钱递过去。鲁大爷今年80,身体硬朗,除了耳朵有点背。

我靠着墙角吸烟。也不知道吸了多少根。反正我脚边扔满了烟蒂。其间巡街的警察挎着枪,移着腰带向我走来。“失恋啦?”我很确定十分钟前他刚吃了芝士牛肉汉堡,外加一份厨师沙拉。“嗯。”我吐了一口气,把烟头扔到脚下碾灭。警察还没我高,但抬起手拍了拍我的肩膀,好像习以为常。“走了就换一个,每天街头来来往往不知能遇到多少人。就是男人太痴情,女人才不会那么珍惜。”警察朝我挥挥手,往另一条街巡逻去了。

十分钟后,墙内传来了七声清脆的枪响。“砰——”“砰——”“砰——”……每声间隔不超1秒,开枪者冷静且毫无迟疑。火锅点乱成一团,尖叫声、哭泣声……大家争先恐后往外冲,唯恐遭受池鱼之殃。

半分钟后,我从杂乱的环境中辨出了“噗嗤”一声的哑枪破空而出。我抖尽了烟上的灰,往街头深处走了。

 

是的。我是一名联络员。负责给各个杀手传递任务、踩点。我很少自己动手杀人,因为我不习惯闻血腥味。所以我只肯做些打打电话、留留信息、看看朋友的简单活。我的搭档是一个21岁的少年,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,也不知道他来自哪里,有什么家人。我对他唯一的了解是,他每次任务结束都会找一家1108门牌号的房间清理自己。有的时候我会捡到带血的衣服和绑带,更多的是散乱的零食袋。他真不像一个杀手。我想1108是对他一个很特别的数字吧。每次任务结束后他都会在“蓝绿”酒吧左边最靠里的位置坐上一晚。我从不会在这个时候找他。好像我们很默契的约定好互不见面。我唯一见到他的那一次,是因为那天情报有误,为了任务能顺利完成我留着现场帮他断后。在酒店走廊擦肩而过时,他戴着大兜帽,一身黑色长风衣走路娑娑作响。他的脸完全隐在黑暗中,我只看到他尖削光洁的下巴,还有一双清冽无邪、毫无波澜的眼。好像世间一切都不在他眼里,又在他眼里。我之前不知道任何关于他的消息。但我就是能认出这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瘦高男孩一定是他——跟我配合过几次以及完美完成过任务的搭档。但就是因为这一眼,让我不顾上方的反对坚持做他的搭档,并且只做他的搭档。

他的手也很漂亮,骨节分明,修长有力,指甲浑圆平整。我看过他开枪,手法干净利落,准确无误正中心脏。当时他的表情很淡,看不出任何情绪。我经常在想掰动扳机的那一刻他在想什么。我经常坐在酒吧他坐过的位置,喝他点过的酒,看过的景色,想着——当时他会在想什么。在我还想努力看清他的时候,他撞过我的肩走远了,我的手心多了两颗绿色的薄荷糖。

你问我呢?我叫王俊凯,今年22岁,来自渝州山城——重庆。


标粗黑体字为电影台词,考虑了很久还是打算留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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